七、承办乌苏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三、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及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乌苏司法行政网,http://wssfj.gov.cn,自治区、塔城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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