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18-5832681 0718-5832540(传真)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指导各类商品(包括用材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风景林)和生态林的培育。
七、组织协调、宣恩林业,http://www.xely.gov.cn,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监测、预报。
五、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天然林和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宣恩林业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县政府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和省、州、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三、组织、指导、督办、协调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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