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国土局,二,工作职责(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21人,二级单位,国土资源所及夷陵经济开发区分局118人。下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土地利用与地籍管理科,地质环境科,财务科,政工科。有9个二级单位,即夷陵区土地储备中心,夷陵区土地勘测规划所,夷陵区土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夷陵区土地整理中心,夷陵区矿山规划设计研究所,夷陵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稽所,夷陵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夷陵区地质环境监测站。下设夷陵经济开发区分局和13个乡镇(街办)国土资源所,为区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