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研究和提出全市茧丝绸行业发展政策建议,制定全市茧丝绸行业发展规划,调控缫丝、绢纺加工规模;负责蚕茧收供布局的规划、茧站设定、蚕茧收购、蚕丝经营的管理和经济指标综合统计工作。
(十一)承担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指导、协调、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http://www.ntetc.gov.cn,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发展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和推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指导和促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进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民营经济、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
(九)拟订全市流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研究和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拟订流通体制方面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和完善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七)研究提出我市主要工业行业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研究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行业有关产品准入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解决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牵头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计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
(三)研究拟订全市电力工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电力能源生产、发展计划,实施行业管理;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市场供需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推进电力等能源可持续发展。
(一)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http://www.ntetc.gov.cn,对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商贸规划及计划;拟订工业、商贸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
3.将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交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将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等职能交给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能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官网:http://www.ntet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