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市政府债务的谈判与磋商,并草签有关协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市级政府性基金(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立项申报工作;负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等票据,检查指导票据使用情况根据市级预算安排,会同有关部门确保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管理意见;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监督和管理,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指导全市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农业各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管理;拟定全市城建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市级城市建设资金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小城镇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拟定和执行国家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国家国内,国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国债发行计划,组织参加政府外债的谈判与磋商,管理我市的政府债务参与全市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定并监督执行住房资金,国有土地收入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管理住房资金; 负责确定土地收益的代征部门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会计委派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核查工作制定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全市的清产核资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
邮编P.C.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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