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考核各县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