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承办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7. 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 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宣传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西岳清风,http://www.xyqf.gov.cn,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3. 会同县(市、区)委、政府及市级各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协助市委提名考核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负责市监察局及其派驻市级各部门监察室科级干部的任免;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 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纪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西岳清风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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