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任务:
职权:
职能:
4.受理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2.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检举;
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海天清风三门廉政网官网:http://www.sml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