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 0512-57312871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参与制定有关地方规定。
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家公务员和由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鹿城清风,http://www.ksjj.gov.cn,按人事管理权限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规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家公务员和由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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