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负责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制订行业科技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和指导行业职工队伍以及持证上岗和执业人员的培训与发证、继续教育、职称评定等工作。
(八)指导城镇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加固和人防工程建设。
(六)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http://www.ghjsj-heyuan.gov.cn,市建设工程定额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技术标准的实施;负责工程预算、结算以及工程类别核定的指导和检查监督;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编制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证与管理;处理建设工程的经济纠纷。
(四)负责管理监督市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项目设计和施工。
(二)负责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实施,组织专项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老城区改造、维护、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规划区内有关城镇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负责市规划区内有线、无线和空中通道的规划管理;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负责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规划审批和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区建成区及已征土地内的违法、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违章、违规建设行为;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和城建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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