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35号),设立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挂清远市粮食局,清远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