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431700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负责监督检查上级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资金的使用情况;安排并监督使用耕地开垦专项资金和土地整理专项资金。
(七)负责市内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的评测和备案管理,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五)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组织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登记、地价监测等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乡镇、办事处、农场、区土地、天门市国土资源网官网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维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或参与调处跨乡镇、办事处、农场、区及有重大影响的可能性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天门市国土资源网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