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电话:0573-85129070
邮编: 314200
单位全称: 浙江省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十三)领导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对国土资源系统中介机构和其他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十一)安排并监督检查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负责国土资源规费等的收缴和监督管理。
(九)依法管理全市矿产资源;负责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的行政授予、招投标和拍卖,审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规范矿业权市场;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检查、开采登记;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指导和监督全市矿业权市场的有序运行。
(七)组织和指导基准地价、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官网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五)统一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并承办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负责地籍测绘行业管理。
(三)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土地、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