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负责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
(十一)组织协调全市的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 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
(九)依法管理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出租的审核、审批;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确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监督地勘单位依法勘查矿产资源,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官网采矿权价款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项目。
(七)负责城镇国有土地资产(含 “三资 ”企业用地):现状调查,加强地价评估机构资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调整公布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出租,抵押等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市场管理的政策规定,配合财税部门做好土地费税的征收管理。
(五)统一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负责办理市属单位及蕉城区域内土地权属登记工作。
(三)监督检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官网,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负责贯彻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并贯彻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测绘管理事业发展战略与方针,政策;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