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资料。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lrsld.gov.cn,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七)负责全区公务员综合管理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和贯彻落实离退休政策;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继续教育。
(五)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来区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申报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完善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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