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134001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负责对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协助市委管理市直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纪工委)__(组长);管理市直部门(单位)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中除市委管理以外的其他干部;协助各县(市、区)党委管理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四)综合分析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情况,提出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纠正和查处影响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的问题。
(二)协助市委、市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教育,通化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thjw.gov.cn,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市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方面带有普遍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拟定有关党、政纪条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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