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一.职责调整,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的职责,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承担的信息产业发展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市科技局的软件产业,市科技局,市生物药业产业办公室的生物药业(科技)产业发展和规划及组织实施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原市经济委员会的耗能统计职责划入市统计局。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全社会能源资源节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芜市办[2009]31号),设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