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28-6240945
邮编:433100
四、政策依据
1、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向发起人说明理由。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准予登记的社团,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4、监督管理 对非法社会组织依法进行查处、潜江市社会组织网,http://www.qjmj.gov.cn,取缔;对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2、登记 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二、服务内容与标准
一、服务对象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潜江市社会组织网官网:http://www.qjm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