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州社会管理网,一,职能调整(一)加强对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指导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1[133]号)和《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01]7号)的规定,保留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为市委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