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2005年6月1日,经珠海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批准,社保中心为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2007年9月30日,经广东省人事厅批准,社保中心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于2002年1月15日成立,主要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方面的工作。根据珠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4年8月10日《关于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的通知》(珠机编〔2004〕32号),社保中心为市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2005年6月1日,经珠海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批准,社保中心为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2007年9月30日,经广东省人事厅批准,社保中心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