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0576)86222053 86111467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组织起草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有关政策,审定后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加强企业管理,促进科技进步,推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计划、统计、财务、温岭市工业经济局,http://www.wlgy.gov.cn,资产评估和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融资、技术、培训、信息、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
(九)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制订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府重点扶持的大企业、大集团的规划与培育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温岭市工业经济局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七)负责全市市场整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承担重点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
(五)负责全市电力工业行政管理,参与全市能源(含加油站)、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加油站(点)规划布点工作。
(三)受委托制订工业方面的综合性经济行政措施和有关政策,经审定通过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一)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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