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依法监管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
(八)依法监督管理注册商标、商标印制行为,查处注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六)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和展销会。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 “12315 ”消费者举报投诉,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nbaic.gov.cn,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nb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