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管理本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基建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__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bzaic.gov.cn,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荐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审批烟草制品、人用药品商标印制资格;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机构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调解合同纠纷;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以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三)组织实施各类市场(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市场及其他特殊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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