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号码:0552-2048371
邮政编码:233000
市局对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领导。
(十一)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等工作。
(九)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活动。
(五)依法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ahaic-bb.gov.cn,办法。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ahaic-b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