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负责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实施,组织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资格注册工作。
(十一)负责监管麻醉药品、__、__、__、__及特种药械。
(九)负责药品质量检验;发布药品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其他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管理北京市药品储备,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
(七)负责互联网药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bjda.gov.cn,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资格的认定和审批,并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五)负责医用生物材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的监督实施;负责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初审;推行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和监督实施产品安全认证制度。
(四)初审新药、仿制药品、中药保护品种、保健食品
(二)负责初审、推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非处方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药品法定标准。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bj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