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www.bjgsj.gov.cn,办公室sjbgs@baic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特殊标志
(十二)承担组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分类工作的职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十四)负责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