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调解网站,官方网站,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人民调解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发扬和完善中国人民调解制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业务范围内是对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知识,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开展人民调解理论研究,支持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于1993年5月经民政部批准成立。同年11月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第一届协会的会长由原司法部副部长张耕同志担任,副会长分别由陈琪(基层司司长),刘志涛,刘之元(原基层司司长,副司长),周贤奇(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鞠定国(鞍山钢铁公司副总经理),潭竹清,李秀荣(调解主任)等7人担任,秘书长由陈琪同志兼任,副秘书长由李明担任。陈丕显,刘复之,雷洁琼应司法部和协会的邀请,担任第一届协会的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