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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组织开展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的宣传教育、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工作。
(十)管理全市地质矿产勘查和地质环境,组织矿产资源储备评审、认定及其登记管理;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温州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wzgt.gov.cn,监督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和污染,保护地质遗迹。
(八)编制并实施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确认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负责测算拟定市区各类建设用地的供地地价标准和出让出租等地价并组织审定;拟定征用和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指导各县(市)编制基准地价,并组织验收;审定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
(六)负责市区农用地转用、征用方案的编制和全市农用地转用、征用方案的审核、报批;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审核、报批及其地上建筑物拆迁量的审核工作。
(四)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垦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垦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二)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和市区及所辖乡(镇)国土规划、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审核各县(市)及所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查。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wzg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