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五楼
(十五)负责区慈善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承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九)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复员)士官、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牺牲、病故军官随军遗属的异地安置工作。
(七)负责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表彰先进,推荐双拥模范单位。
(五)负责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http://www.szlgmz.gov.cn,管理、分配工作;负责经常性社会捐助的接收和社会捐助站(点)的管理;负责突发事故中受灾群众的安置、转移工作;负责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三)负责制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本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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