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经贸、文化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宁活动以及自治区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六)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在我区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推动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捐赠工作。
(四)依法监督因公出国(境)事宜。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自治区党委或政府审批的外事事项;承办自治区领导人出访事宜和邀请相当于我国现职副部级及以上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审批自治区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自治区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出访签证以及来访的外国人士的签证函电和其他领事业务。
(二)提出自治区有关外事、侨务、宁夏回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http://www.nxfao.gov.cn,港澳工作政策的建议;指导各市、县(区)、各部门的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协调全区重大涉外事务和重要外事活动,处理或会同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官网:http://www.nxfa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