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环境保护局,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共合江县委,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合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合委发〔2010〕31号),设立合江县环境保护局(简称县环境保护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