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www.sygsj.gov.cn政府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邮编,110016电话,024-24011114 传真,024-24112911
沈阳市工商局是沈阳市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是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监督管理市场行为,查处经济违法活动,维护市场秩序的行政权力机关,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订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立法规划,并负责市人大,市政府有法规,规章的代理草拟工作。 2。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应诉工作。 3。主管全市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资料市场和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参与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参与论证全市市场全局,开展各类交易市场登记及统计工作。 4。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组织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和经济违法行为。 5。主管全市企业和授权办理三资企业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核发有关证照,依法确认其法人资格或合法经济地位,依法监督检查登记注册单位的登记注册行为,依法核定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7。对广告经营单位核发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对其重要商品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及对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全市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9。负责全市经济合同的管理,指导合同仲裁机构工作。 10。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督查处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11。配合市辖县(市)组织部门对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进行考核配备,负责组织县(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业务培训,负责指导县(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队伍建设“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www.sygs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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