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www.ccgs.gov.cn政府(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工商行政管理政策。(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www.ccgs.gov.cn。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