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www.ccgs.gov.cn,(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工商行政管理政策。(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