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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以及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人事工作。
(十三)负责有关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施中医工作行业管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规划、协调全市中医医疗、保健机构的结构布局,并实施规范管理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内江市卫生局,http://www.njws.gov.cn,依据在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九)拟订全市卫生、中医人才、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开展学术交流,提供医学信息;制定全市医疗(含中医)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七)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的质量;组织公民开展无偿献血。
(五)负责医疗(含中医、中西结合)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的监督管理。
(三)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妇幼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
(一)宣传贯彻执行卫生、内江市卫生局中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卫生、中医工作的办法、政策,制定全市卫生、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实行全市卫生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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