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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8.按职责分工,依法管理全市地热水和矿泉水资源。
6.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报)批、登记、发证工作和矿产储量登记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承办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工作;依法实施全市土地市场的管理,承办国有土地的出让、划拨等建设用地的审查、安宁市国土资源局,http://kmangtzyj.gov.cn,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和出让方案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2.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修编和实施国土资源开发整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工作;组织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全市建设用地预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并组织工程初步验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二)主要职责
1.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宏观调控、安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供需和总量平衡的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安宁市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kmangtzy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