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松湖路5号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安排并监督管理上级和区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使用各级耕地开垦专项资金。
(九)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地质环境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申报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
(七)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负责地价监测,宜昌市夷陵区国土资源局,http://www.ylgtzy.gov.cn,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宜昌市夷陵区国土资源局区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审核乡镇(街道、开发区、发展大道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核准乡镇(街道、开发区、发展大道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全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区级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专项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发展大道新区)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宜昌市夷陵区国土资源局,http://www.ylgtzy.gov.cn,参与全区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提出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宜昌市夷陵区国土资源局现有在职干职工139人,其中局机关21人,二级单位、国土资源所及夷陵经济开发区分局118人。下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规划与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土地利用与地籍管理科、地质环境科、财务科、政工科。有9个二级单位,宜昌市夷陵区国土资源局;即夷陵区土地储备中心、夷陵区土地勘测规划所、夷陵区土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夷陵区土地整理中心、夷陵区矿山规划设计研究所、夷陵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稽所、夷陵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夷陵区地质环境监测站。下设夷陵经济开发区分局和13个乡镇(街办)国土资源所,为区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宜昌市夷陵区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ylgt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