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539-3252223(信息中心)3221546(办公室)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组织勘查、监测和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
(八)承担各类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的拟制、审查、报批和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及跟踪检查工作;统一管理全县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六)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沂南县国土资源局,http://www.yngtzy.gov.cn,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县场;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四)制订并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县总体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区、县(县)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yngt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