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578-6828409(传达室)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1、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
9、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监理、青田县国土资源局,http://www.qtland.gov.cn,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管理,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收取和管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监测、监督地下水的开采与污染情况;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7、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上报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转用、征(使)用的审查、青田县国土资源局报批工作。
5、管理全县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3、依法开展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行政执法检查,维护土地、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保护土地使用者、矿产资源开采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县级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青田县国土资源局,http://www.qtland.gov.cn,规范和办法。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qtlan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