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七) 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寿县国土资源局,http://www.sxgtj.gov.cn,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实施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指 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和审核上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负责集体土地、土 地房屋拆迁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和实施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三)监督检查土地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照法律、寿县国土资源局法规、规章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土地、矿产信访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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