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1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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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三)根据辽宁省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http://www.ln-n-tax.gov.cn,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辽宁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教育,政府组织,更多政府机构,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官网:http://www.ln-n-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