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卫生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开展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根据上述职责,广东省卫生厅,http://www.gdwst.gov.cn,省卫生厅设14个内设机构:
(十三)负责省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以及省直各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一)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七)指导、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五)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广东省卫生厅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三)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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