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依法对区、县级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负责董事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拟订国有资产战略重组和总体发展规划,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2月2日正式成立。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市国资委 “三定方案 ”要求,市国资委的定性是市政府正局级特设机构,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使用行政编制;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监管国有资产范围是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含金融性国有资产和市政府特别指定的不纳入监管的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