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七)制定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动态监测;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三)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承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hljjsw.gov.cn,并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 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加强全省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取消促进__健康产业发展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hljjs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