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电话:0451-87117530
邮编:150090
11、承担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它工作,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
9、负责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
7、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对森工系统内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授权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5、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http://www.hljsglr.gov.cn,组织开展森工用地的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及土地登记,土地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对森工系统内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成果的检查验收、审核上报各类土地登记发证报件,承办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土地划界、落界、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意情况,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厅党组决定、命令情况,监督检查本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1、负责森工国有林区经依法批准的林业局(场)范围内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hljsgl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