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一,职责调整(一)继续承担原缙云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即负责对本辖区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浙委办[2004]53号)和省编委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工作实施意见》(浙编办[2004]81号),在缙云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缙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主管本辖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