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监督电话:(0574)87356262、87350113
17、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3、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
11、负责婚姻登记及管理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9、承办行政区划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http://www.jbqmzj.gov.cn,调查和处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主管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管理和实施全区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农村五保和敬老院工作。
5、负责全区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军人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审报伤残等级,承办烈士称号的报批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官网:http://www.jbqm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