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星火计划项目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三)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的职责(三)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统一掌握,管理使用市及市以上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科学技术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市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