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察厅首页,www.fjjc.gov.cn政府省监察厅共向省直单位派驻监察室45个,涵盖省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2个(省直监察专员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监察专员办)
福建省监察厅于1955年2月设立,1958年12月并入省委监察委员会,省监察厅对外保留牌子至1960年7月撤销。1987年12月,重新设立福建省监察厅。1993年2月,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纪委,监察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两种职能的体制。2010年3月,经省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省监察厅加挂福建省预防腐败局牌子“福建省监察厅”www.fjjc.gov.cn。
目前,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有内设机构21个,挂靠机构3个,3个下属事业单位。21个内设机构,办公厅,监察综合室,预防腐败室,纪检监察一至五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信访室(省监察厅信访举报中心),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省效能办),宣传教育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工作室(省政府纠风办),干部管理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3个挂靠机构,省政府纠风办,省效能办(省效能投诉中心),省委巡视办。3个事业单位,福建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方圆大厦),《福建方圆》编辑部,省纪委技术文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