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科:82643226
社会救济科:8262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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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负责市辖区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审批、登记、监督管理以及行政复议、年度审核工作。
(十)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市行政区域规划;负责镇、街道的设立、增城民政局,http://www.zcca.gov.cn,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和镇界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和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和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拥军优属和烈士审批、申报、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扶助和指导老区建设工作。
(五)负责慈善募捐工作,发展慈善事业。
(三)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和城市社区福利服务工作;负责福利机构的呈批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及敬老院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拟本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增城民政局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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